各学院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:
根据《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》(南研院﹝2024﹞10号,以下简称“《实施办法》”),2025年度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开始申报,请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遴选。
一、申报对象
非定向的2021级博士生(普博生)、2020级直博生,符合《实施办法》中相关要求。2025年8月31日前未回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。
二、资助时间
2025年7月—2026年6月(最早可参加2026年3月批次抽检盲审,最早可申请2026年6月批次的毕业、学位;项目一经执行,非不可抗力不得中途退出。)
三、申报时间
1、申请人于5月28日中午11:59前进行线上填报、并请导师审核,并将纸质申报材料(填报后下载打印的申请书、相关科研成果材料)提交至所在学院。
2、导师、学院于6月10日中午11:59前完成线上审核,并将学院推荐汇总表、学生的申报材料统一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3学位办。
四、项目管理
项目的资助方法、申报流程、中期检查及结项等参照《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联系方式:025-89682172
附件1 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.pdf
南京大学研究生院
2025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