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度南京大学“学生励志模范”评选通知(研究生部分)

发布时间:2024-11-01浏览次数:10
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。

二、评选人数

2024年度南京大学“学生励志模范”获评不超过10名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三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(四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勇于进取,成绩优良;

(五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在以下申请条件中有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:

1.思想引领:理想信念坚定,在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。

2.自强不息:自立自强、诚实守信、艰苦朴素、不畏艰辛、乐观向上、勇于担当,事迹感人,有突出表现。

3.学术科创: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和创新创造能力,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,有高水平论文发表,或在发明创造、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,取得显著成绩。

4.社会实践: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、公益环保等活动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参与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,做出突出贡献,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无资格申请该奖项:

1.评定学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;

2.硕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、博士资格考核不合格;

3.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处分尚未解除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(一)申请

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,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,各学院推荐到学校限制1,并于2024118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。

纸质版材料:1.学院签字盖章的申请表

2.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

3.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

4.其他佐证材料证明件

电子版材料:申请表邮件发送至wangdanyu112@nju.edu.cn

(二)评审

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差额评审,确定入选名单。

(三)公示

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,公示通过后由学校发文。

(四)表彰

学校将为获奖者颁发南京大学“学生励志模范”荣誉证书,同时获得南京大学栋梁奖学金优秀奖。


附件:南京大学“学生励志模范”申请表.doc
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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